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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7:28:42 股吧网页版
睿智环科:向参股公司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4168 证券简称:睿智环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睿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

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恒毅”)业务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湖北恒毅进行增资。

湖北恒毅注册资本原为 5,000 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增至 9,285 万元,增加的
注册资本 4,285 万元均由公司认缴,每单位注册资本出资额 1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北恒毅 51%的股权。

为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已聘请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湖北恒毅进行资产评估,如最终估值与本次增资对应的公司投前估值5,000 万元差距 10%以上,公司将依据资产评估报告调整出资金额。如差距在 10%以内,则不再调整增资价格。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以及第三十五条“(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701,093,110.95 元,湖北恒
毅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7,622,942.50,湖北恒毅 2024 年
未经审计总资产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6.78%,拟出资额42,850,000.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6.11%;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
并净资产为 348,053,284.92 元,湖北恒毅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净资
产为-1,699,032.87,湖北恒毅 2024 年未经审计净资产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0.49%,拟出资额 42,850,000.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12.31%。

综上,本次向参股公司湖北恒毅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高鑫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榕金科技 76.2%股权,佛山市榕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9%股权,因此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王文军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湖北恒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议案监事会成员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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