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169 证券简称:高飞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洛阳高飞桥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洛阳高飞桥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 12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洛阳高飞桥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洛阳高飞桥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洛阳高飞桥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监事的勤勉义务,参照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 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 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三)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 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 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建议召开监事会的权利;
(三) 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权利;
(四) 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五) 经监事会委托,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监事,有查阅簿册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的权利;
(六)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享有其他监督权利。
第十条 监事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履行监督职责;
(二) 执行监事会决议,维护股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三) 保守公司机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亲自履行职责,不得将其职权的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监事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委托事宜使用本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委托的有关规定。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且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二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业务经费。
第十三条 监事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公司任何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公司各业务部门须按照要求给予必要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十四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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