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0
证券代码:874172 证券简称:龙华化工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购买位于池州市东至经开区化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购置土地面积约 100 亩,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 1,510 万元人民币,最终购买金额以公司与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59,374,029.85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12,927,197.25 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交易对价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0 日于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1)。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公司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经网上挂牌竞价程序及与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东至经济开发区香隅大道南例地块二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需要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挂牌拍卖程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采取网上挂牌的方式取得拟用于公司发展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程序在竞拍成功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竞拍确定的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最终购买金额以公司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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