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172 证券简称:龙华化工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安徽龙华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经依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多聚磷酸、 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多聚磷酸、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生产、 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磷酸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锌,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 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列方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五)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
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减 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 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 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政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
理。
第二十二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
让。 让。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董事、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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