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8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严屋铭丰工业园)
关于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主办券商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丰股份”或“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西证券”)、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1.关于供应商及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披露与外协采购披露信息不一致。
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建立了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在客户结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频繁更换供应商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是否合理、供应商变动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公司与产品质量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供应商及成本、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因素的变动或差异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毛利率低于历史数据及可比公司平均数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成本及费用的完整性执行的核查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公司此前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为原材料供应商,现将原材料与外协供应商合并统计,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之“(三)供应商情况”之“1.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2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原材料及外协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关 采购内容 金额 占采购总
联方 额的比例
1 东莞市沛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否 外协 1,897.53 5.69%
2 深圳市蓝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否 木类 1,664.90 5.00%
3 东莞市金亿纸品有限公司 否 纸类 1,661.35 4.98%
4 惠州辉煌涂料有限公司 否 化工类 987.80 2.96%
5 东莞市开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否 外协 803.04 2.41%
合计 - - 7,014.62 21.05%
2021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原材料及外协
是否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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