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4173 证券简称:铭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将根据银行等机构的要求、公司实际资产情况、合同签署等情况确定最终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抵押、不少于 30%保证金、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可质押的存款产品、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提供的无偿担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无偿担保。
授权董事长赖沛铭先生在经批准的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及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3-027
二、表决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议案表决结
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四、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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