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173 证券简称:铭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类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额度内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额度内
委托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下一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6-009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因素变化。为防范风险,公司将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并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和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公司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相关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09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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