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57:01 股吧网页版
中环洁: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办券商”)作为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洁”、“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和 2024 年 4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关于同意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4]640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 27,950,31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57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881,986.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24BJAA3B0464 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并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10931341910001,并与主办券商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分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114701013100513425,并与中环洁、主办券商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881,986.70

加:利息收入 33,889.01

减:补充流动资金 43,915,200.00

专户注销时结息转入基本户 675.7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2025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
不准确的情形。

五、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督导人员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募资专户的银行日记账、抽查了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原始凭据,查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