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4176 证券简称:科圣鹏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提请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财
公告编号:2024-028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笛、张金巍、梁友亮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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