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9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 监事会......27
第一节 监事......27
第二节 监事会......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1
第一节 通知......31
第二节 公告......32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二章 附则......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原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金融港四路 18 号光谷汇金中心 3D 栋
邮政编码:43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有竞争力的洁净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为
客户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工程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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