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关于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圣鹏”、“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西南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孔辉焕、艾玮、李文松、蔡忠中、王嘉辉、肖坤彬、郭海风、赵雪娇、黄丽娜、蒋文怡。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西南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对辅导人员的要求,具备辅导资格。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参加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本期辅导工作
的具体辅导方式如下:
1、继续安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2、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事前审核,结合公司内部访谈等形式,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业务体系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梳理,对发行人财务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
3、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与发行人管理层等召开专题讨论会、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相关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科圣鹏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督导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了解与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树立进入资
本市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协助并督导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建立符合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治理结构并实现规范运行;
3、核查和督导辅导对象提高独立运营的能力,形成更加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事、财务、机构,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4、督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更加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划;
6、督导辅导对象未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关联交易;
7、督导辅导对象进行股份代持专项自查。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大信会计师、大成律师配合本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推动了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授课培训、规范整改等一系列辅导工作,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已经制定了“三会”规则及内控制度,但与发行上市要求相关的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辅导机构协同大信会计师、大成律师对辅导对象的治理制度、财务内控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就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及解决方案。在辅导
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下,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内控制度和执行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无。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围绕集中学习和培训、继续完善尽职调查以及辅导工作总结进行。
1、西南证券将继续通过集中授课、会议、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
2、西南证券将通过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查并结合访谈情况,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协助公司完成募集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及立项备案等工作;
3、通过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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