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4176 证券简称:科圣鹏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叶发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周继国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周晓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5-018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发波、周继国、周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020号)的认定,科圣鹏存在以下违规:科圣鹏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提前确认营业收入 4,754.63 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科圣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董事长叶发波、总经理周继国、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周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科圣鹏、董事长叶发波、总经理周继国、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周晓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8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12 号)
科圣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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