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关于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孕婴世界”或“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派出王云桥、郑琪瑶、傅李昊、陈质彬、康晨、马艺玮、蔡文舢、李承毅、陈杰、孙宇等 10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其中,由王云桥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原辅导人员孔海燕因工作项目安排不再担任辅导人员,新增辅导人员孙宇,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参与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不存
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除国信证券外,参与本期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同意了孕婴世界的辅导备案申请。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9 月,第四期辅导时间
为 2024 年 10 月至 12 月,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本
报告出具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尽调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行业发展等方面资料;
2、以专项辅导、日常交流沟通或个别答疑等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辅导培训;
3、通过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方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方式对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予以解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孕婴世界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
2、本期辅导内容
本辅导期内,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督促、指导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伦律师、天职会计师实地走访辅导对象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了解公司重要客户的经营情况以及与重要供应商的合作情况,进一步核查公司销售、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并对发行人的财务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持续梳理和完善,并对发行人内控制度的运行进行了持续监督。
(3)通过日常交流沟通、个别答疑、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方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对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予以解决,督促发行人和接受辅导的人员更为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中伦律师和天职会计师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培训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中伦律师、天职会计师,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相关的内控规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前期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中,公司逐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和业务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