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179 证券简称:海光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的《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及议案附件等资料,我们认为:张冬升先生、崔 振 先生、李洪军先生、高敏女士、姜伟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必要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续聘张冬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续聘崔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高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姜伟先
公告编号:2025-034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张冬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续聘崔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高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姜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立群 薛智胜 许明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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