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关于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请文件:(1)2004 年 5 月,实
际控制人陶发荀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出资比例为 50%,该项非专利技术未取得科技主管部门关于高新技术成果的鉴定;(2)公司设立时出资未履行验资程序;(3)公司于 2018 年1 月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股东刘聪瑜、严长丰、李崇文、章仁杰、陈学中、冯国东、赵运峰等进行股份转让。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是否属于《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所指的高新技术成果,公司的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是否超过限制性规定,如是,公司及股东
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2)公司未履行验资程序,相关出资是否真实、充足,公司及股东是否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3)公司终止挂牌后的历次股份转让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短期内股份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司终止挂牌后历次股份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或纠纷争议。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客户集中度。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2021 年、2022
年和 2022 年 1-4 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
为 11,760.43 万元、14,692.03 万元和 620.22 万元,占当年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01%、77.76%和 99.32%,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公司业务结构变化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披露客户集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产品特点及行业特征等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与客户的基本情况、历史合作情况、变动情况、公司获取销售及采购订单方式、产品周期及复购率等补充说明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3)补充说明公司对客户是否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公司与客户的定价依据,报告期内定价变化情况,公司是否具有议价能力,是否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情形,报告期后新客户的拓展情况以及应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举措及有效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核查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公司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并对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存货。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 4 月末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149.65 万元、
7,522.54 万元和 12,713.87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0.58%、29.94%和 31.75%,其中主要为发出商品和在产品。
请公司:(1)对比公司和可比公司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发出商品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存货周转率等差异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产品特点、备货及排货周期、生产周期、销售及安装调试周期等补充披露公司存货规模较高以及各报告期末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补充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订单的匹配情况及原因,期后存货结转情况;(2)结合产品交付周期、验收周期等说明发出商品余额较大、未结转的原因,结合产品安装周期及验收时长说明是否存在发出商品长期未验收情形,如有,按客户明细分别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各期发出商品的验收周期是否存在与一般验收周期具有显著差异的情况,并对异常情况作进一步分析,说明期后验收、发出商品结转情况、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的恰当性;(3)补充分析说明公司的各产品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4)补充说明存货
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及相关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存货减值转回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大额存货减值转回及调节利润的情形;(5)补充披露存货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结合经营特点、销售模式等补充分析披露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预期、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具体方式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说明期末存货履行的监盘或核验程序、核查比例、核查结论,单独说明对发出商品的核查程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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