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181 证券简称:睿信电器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湖北省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
并于【 】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为 R ising Auto Electr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78号,邮政编码:4340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研发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了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创造出最佳经济
效益,为国家提供税利。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如下:
发起人姓名 证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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