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4181 证券简称:睿信电器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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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披露。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中三名为独
立董事,其中一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参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制订,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八)对管理层业绩进行评估;
(十九)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审计报
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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