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181 证券简称:睿信电器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由睿信汽车电器(荆州)有限公司按 是由睿信汽车电器(荆州)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 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 变更方式设立;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2100030973503X7。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生产负责人、研发负责人和董事会秘 责人、生产负责人、研发负责人和董事
书。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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