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4182 证券简称:握奇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 2021、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是必要、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4-058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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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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