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183 证券简称:医诺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公告编号:2025-014
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分配等事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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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5-013 )。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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