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35:21 股吧网页版
医诺生物: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183 证券简称:医诺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前期差 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 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 正,涉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前期差 错更正的鉴证报告》。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议,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凌冰、于放、白凤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一是资产相关调整,涉及存货、应收应付、预付款项等资产项目的
计量、列报、分类及跨期调整;二是费用相关调整,针对薪酬、折旧、业务
招待费等费用的归属、分类、计量及跨期问题进行更正;三是收入相关调整,
对收入确认、跨期及预计退货等事项进行调整;四是所得税相关调整,基于
前期调整事项重新厘定当期及递延所得税费用;五是借款及利息相关调整,
修正借款利息列报及政府贴息相关应收款项;六是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因
上述各类前期差错,追溯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确保报表数据连贯准确。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 次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