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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
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2023年9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林精科”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分别经过其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其挂牌的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引》”),主办券商对瑞林精科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瑞林精科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华安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瑞林精科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瑞林精科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华安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权益,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华安证券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瑞林精科权益或在瑞林精科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瑞林精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华安证券与瑞林精科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华安证券推荐瑞林精科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挂牌规则》《尽职调查指引》的要求,对瑞林精科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进行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的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关于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审核程序及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向主办券商质量控制部门提交了瑞林精科挂牌
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质量控制部门在受理上述立项申请后,就立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核。投行立项小组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 票全部同意立项,立项通过。

(二)质量控制审核程序及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向主办券商质量控制部门提出质控审核申请,
质量控制部门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13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项目小组提交的
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了整改要求,项目小组根据质量控制部门的要求对相关文件及底稿进行了修改完善。质量控制部门跟踪了相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并提交内核部。

(三)内核审核程序及意见

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内核小组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对瑞林
精科股票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加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何继兵、吴伟、
叶雨欣、胡传珏、刘晋华、文冬梅、吴波共七人。上述内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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