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1
关于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诉讼和仲裁。根据申报文件,公司重大未决诉
讼、仲裁合计 102,423,342.23 元;2021 年,公司与深圳昊
瀚无疆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涉及财产保全,深圳昊瀚
无疆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新泽贸
易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公司银行货币资金由于财产保全被
冻结 388,593.83 元。
请公司:(1)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及期后诉讼仲裁相关情况;(2)结合仲裁证据的搜集情况、采取的保全措施、仲裁对手的财产情况和经营情况等内容补充说明并披露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存在纠纷的货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公司内控或合规管理是否健全,
未决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可能的影响;(3)公司对与客户海力达的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存货是否充分计提跌价准备,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是否存在特定的生产模具,如存在,说明模具的减值是否充分。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1)(- 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3)-(4)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历史沿革及土地房产。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历史
上由岳西压铸厂改制而来。公司存在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岳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岳西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股东。根据前次申报文件,公司存在职工集资房。
请公司补充说明:(1)改制主体的法律性质;(2)对于改制事项的合法有效性的审批、确认主体是否适格;(3)是否存在改制职工安置遗留问题,改制过程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4)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5)改制后的公司出资的真实性、资本的充足性,股权比例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股权方面的争议,公司股权是否明晰;(6)逐一列明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及解除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历史沿革中股东人数是否存在超过 200 人的情形;(7)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出资、转让的合规性,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安徽省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取得的投资决策文件是否为有权机关的批复文件;(8)公司目前使用的(包括自有和租赁)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取得及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权属不清晰、权证不齐备、使用不符合规定用途等事项,涉及集体土地的,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前述事项如存在违规行为,其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此而导致的行政处罚风险,如存在,请对此做重大事项提示;前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目前公司规范或解决的具体进展及是否存在障碍;前述土地、建筑物上设立他项权的,结合公司或其他债务人资产和财务状况分析他项权人行权的可能性,及对公司资产、财务和经营的影响;(9)公司租赁房屋的备案程序办理进度情况,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租赁房屋具体情况,是否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无法使用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股权激励。根据申报文件,公司采用设立员工持
股平台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岳西瑞智。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通过持股平台设置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相关要求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股权激励政策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如有),包括且不限于:激励目的、日常管理机制、
流转及退出机制、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授予价格、锁定期限、绩效考核指标、服务期限;若涉及激励计划实施调整的,股票数量、价格调整的方法和程序等;在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或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如何执行的相关安排;(3)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的程序,实际参加人员是否符合前述标准,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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