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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6 15:36:26 股吧网页版
瑞林精科: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6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4184 证券简称:瑞林精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民
事判决书 (2023)苏 06 民终 4381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4340 元,由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爱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01

姓名或名称: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供应商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水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签订《ACM
Block 阳极氧化业务外包合同》,约定公司将“ACMBlock 阳极氧化加工”业 务委托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承揽,且未经公司同意启东申通电子机 械配件有限公司不得擅自将该等业务转让他人,并不得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 第三方泄露或承揽相同及类似业务。合同签订后,经公司调查发现,启东申通 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擅自承揽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阳极氧化加工业务。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就 ACM 阀体
向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启
东市人民法院,请求:①判令被告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承 揽除原告之外所有第三方的“ACMBlock 阳极氧化”业务;②判令被告启东申
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瑞林精科经济损失 100 万元、律师费 6 万
元,合计 106 万元;③本案诉讼费用等全部由被告承担。诉讼过程中,公司将 上述第 2 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赔偿原
告经济损失 100 万元、律师费 6 万元,合计 106 万元,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
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23 年 5 月 4 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 0681 民初 8658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瑞林精科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上述判决,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公告编号:2024-001

(1)撤销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22)苏 0681 民初 8658 号民事判决,
依法改判:①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承揽除上诉人外所有第 三方的阳极氧化加工业务;②启东申通电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赔偿上诉人经济
损失 100 万元、律师费 6 万元,合计 106 万元,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对此承
担连带责任;

(2)涉诉一二审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民
事判决书(2023)苏 06 民终 4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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