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4184 证券简称:瑞林精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半数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3、全文“辞职”表述调整为“辞任”。
4、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中,对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及不影响权利义务的文字表述进行的纯技术性调整,均属于非实质性修订。因调整范围较广且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该部分修改不进行逐条列示,仅作统一说明。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瑞林精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定,制订本章程。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经营宗旨:恪守为顾客创造价 第十条 恪守为顾客创造价值、为社会值、为社会承担责任、为员工实现梦想 承担责任、为员工实现梦想的使命,践的使命,践行真诚、负责、开放、进取 行真诚、负责、开放、进取的核心价值的核心价值观,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 观,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成为展,努力成为精密制造及智能产品行 精密铸造、精密加工及智能产品行业
业的引领者。 的引领者。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 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 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 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 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 服务;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生产 配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
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 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资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伏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件销售;充电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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