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4185 证券简称:珈创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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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
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经董事长提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总经理辞任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四)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五)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
(六)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七)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截至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之日起算。
第三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
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按董事长授予的职权
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紧急情况
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问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相互告知,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有如下事项审批权限:
(一)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事项;
(二)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三)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
(四)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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