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185 证券简称:珈创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董事会结构,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规划,该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规划,该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公告编号:2025-060
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朝晖、过文俊、陈冬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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