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它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86 镁锦股份 2024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要求,董事会秘书已经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7)。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在积极防范经营风险的同时,采取多种积极有效措施,公司营业收入得以持续稳步增长,净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采取稳健、积极的经营措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大做强境外业务,力求在 2023 年的基础上,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更正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谨慎审查,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决定对公司申请挂牌时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中涉及的相应内容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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