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1,388,002.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2,567,106.8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0,88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9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20,48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7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现金红利分配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
润比例为 39.47%,占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3.96%。本次分配的
现金红利金额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 50%,本次
现金红利分配合理性及必要性如下: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和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计划相匹配
近两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货币资金 12,140.93 9,641.88 25.92%
资产总计 19,352.88 14,032.16 37.92%
负债总计 3,435.61 2,703.15 27.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917.27 11,329.01 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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