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根据《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本次拟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6
(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6
经审阅,我们认为: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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