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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镁锦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修订了公司现
行《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秘书、管理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四)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
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不适宜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
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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