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修订了公司现
行《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及《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
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比例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通过控制董事会、协议方式或其他方式对其
公告编号:2025-053
进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涉及子公司分红的具体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子公司章程、公司及子公司制度未做出明确规定的,由子公司股东决定。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重视股东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大陆
境内子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有股权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子公司股东违反前款规定,在子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子公司。
大陆境外子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遵循其章程规定。章程没有规定的,由其董事提出方案、交股东决定。
第七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子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资本。
公积金弥补子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 利润分配原则:子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子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子公司管理层、执行董事应根据其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公告编号:2025-053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子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第九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子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