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74186 证券简称:镁锦股份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审议情况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赵勇军、常晓蕾、贾晓笛、苏敏、许宜娟、刘敏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二)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
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员工提出异议。
(四)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公司核心员工提名认定情况发
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上述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五)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5-064
(六)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 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一)、《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核查意见》;
(四)、《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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