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87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提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18,5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或不超过 21,275,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A 股,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虽然预计募投项目未来将带来良好收益,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保持目前公司的经营效益,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则本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效益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因此
公告编号:2024-087
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为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提升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投资回报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最大的效益回报。
2、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利润水平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计提和发放员工薪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
3、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明确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等,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将在上市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公告编号:2024-087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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