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部分议案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测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必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等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
公告编号:2025-004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基于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合理、公正,与公司业绩、市场水平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公正,与公司业绩、市场水平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美芬、符杰、程成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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