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董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实际和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5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测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完毕,根据 2024 年实际情况并结合 2025
年公司的发展经营需要,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估完毕,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基于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损益表及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编号:2025-005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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