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情况
调整前: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500,000 股(未考虑超
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或不超过 21,275,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调整后: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100,000 股(未考虑超
公告编号:2025-023
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或不超过 23,115,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除上述内容调整以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履行程序情况的说明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上市发行方案中发行股票的数量,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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