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小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聘请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发现附注部分存在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期分类和销售费用明细披露不准确的问题,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附注部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无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10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审议并全票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美芬、程成、符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13)。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审议并全票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美芬、程成、符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现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1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审议并全票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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