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4189 证券简称:博威能源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博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博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99,595.60 元,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84.42%,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比例 32.81%,
本次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超过了 2024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0.00%,
公司就本次分派现金红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说明如下:
1.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货
币资金为 82,601,738.57 元,现金较为充裕,近期短期偿债压力较小,资产负债
率(母公司)为 52.73%。本次分红金额占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货币资金的
比例为 48.42%,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流动资金仍然充裕,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保持良好状态,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相匹配。
2.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1,916,315.47 元,本次分红占合并报表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比例 32.81%,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3.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挂牌,最近一年及挂牌前两年未进行过权益分派。由
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为合理回报股东,提高股东对公司的满意度,兼顾外部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本次进行分红。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及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产生的影响等综合因素,合
公告编号:2024-054
理平衡公司发展需求及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1,916,315.4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7,383,599.2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8,5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8,58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28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99,595.6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的,系出于公司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考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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