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74190 证券简称:致群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房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董事郝文静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为保证
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资格审查,现拟补选房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房超,男,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3 月
至 2014 年 4 月,任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员;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
自由职业,无任职;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山东致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山东致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69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新任董事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就董事会补选董事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董事会补选的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已征得候选人房超本人同意,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房超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补选房超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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