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4
关于对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4】第 049 号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致群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2024 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273,579.54 元,同比增
长 30.58%,解释原因为上半年验收的道路交通项目因通车进度要求整体建设进程加快;毛利率 36.43%,去年同期为 21.11%,解释原因为 2023 年上半年验收的济南天桥区战略性项目报价较低,根据 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该项目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1,202.15 万元且期后无回款;截至 2024 年上半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22,185,910.66元,其中合同履约成本 21,981,988.92 元,较期初余额增长 41.49%,解释称尚未竣工验收的信息化平台解决方案开发与建设项目成本较期初增加导致。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 2024 年上半年验收的“道路交通项目”、2023年上半年验收的“济南天桥区战略性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信息化平台解决方案”主要合同的客户名称、项目内容、建设周期、合同价款、收入确认依据及确认金额、成本构成及结转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是否审慎准确;
(2)对比列示“济南天桥区战略性项目”与同期、同类型可比
项目毛利率差异情况,结合项目承接背景、客户合作关系、项目获取渠道及定价方式等说明公司以较低价格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该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目前是否正常回款,客户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结合业务模式、经营策略、市场环境、订单储备及转化周期、期后业绩情况说明收入增长趋势是否具备持续性。
2、关于分期收款项目
根据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你公司含有融资成分的分期收款项目占 2023 年收入比例为 33.52%,该类项目至验收合格后仅能收取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款项,验收后按应收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剩余款项在以后年度分期付清,部分项目包含“无质量问题”等付款条件。截至 2024 年上半年末,你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项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余额 31,564,144.67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余额 175,153,034.78 元,合计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2.92%。
请你公司列举包含“无质量问题”等付款条件的分期项目涉及的主要条件类型、条件达成标准及确认方式,说明最近两年是否存在因无法达到付款条件导致款项未予支付及潜在纠纷情形,分期与未分期项目在业务性质、合同约定、交付内容及验收程序、结算形式、控制权转移时点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异,并进一步说明分期付款项目在验收时全额确认收入是否合理审慎。
3、关于应收票据
你公司应收票据期初余额 10,000,000.00 元,其中银行票据8,000,000.00 元,2023 年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800,000.00 元,计提比例8%;期末余额 2,428,474.02 元,其中商业票据 2,393,434.02 元,2024年上半年计提坏账准备 121,423.70 元,计提比例 5%;半年报披露称2023 年年末应收票据在 2024 年上半年已全部到期并进行终止确认处理。
请你公司列示期初、期末应收票据主要出票人、承兑方、票面金额、报告期内背书贴现、到期兑付及终止确认情况,结合应收票据相关信用风险变化情况说明下调坏账计提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将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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