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关于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群股份”“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致群股份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本辅导起初,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房凯、刘金、刘绪根、白昱、陈东、李静、韩雨辰、朱建彬、马绍程、刘伯彦、李泽恩、白朴贤组成,其中房凯担任组长。原辅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人员均为中泰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超过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接受辅导人员
致群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
期内,中泰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采取内部沟通会、个别答疑、组织学习等形式按照辅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跟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规范运营情况。
2、上一辅导期内,公司收到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认定书》(章自然闲认字[2024]第 09 号)。本辅导期内,
辅导小组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正确理解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对公司管理的能力。
4、向辅导对象传递最新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相关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积极参与致群股份上市辅导工作,与中泰证券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发现的各项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中泰证券帮助辅导对象学习了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存在土地使用权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风险
2021 年 3 月,公司取得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出让的济南市
章丘区圣井街道商业街以东经十东路以北 29,691 平方米 50 年土地
使用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需在2022年3 月19 日
前开工,在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竣工。2024 年 11 月 22 日,济南市
章丘区自然资源局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章自然闲认字[2024]第 09 号),认定上述土地为闲置土地。
若公司无法短期内开工或与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将可能会导致被收取闲置土地使用费、开工延迟违约金乃至退回建设用地的风险以及影响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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