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4190 证券简称:致群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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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其正当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接受质询和调查,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全体监事的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向股东会提出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
提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股东、公司或员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直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督、检查监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四)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五)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递交提案;
(六)股东会和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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