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06:59 股吧网页版
致群股份: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190 证券简称:致群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审计报告中导致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致群股份 2025 年度净亏损 8,843.32 万元,2024 年度净亏损 4,904.20 万元,
亏损增幅加大;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2,675.02 万元,远低
于应付银行短期借款及供应商款项的合计余额 17,689.26 万元。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致群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对自2025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识别到对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如下:

1.连续大额亏损:2025 年度净亏损 8,843.32 万元,2024 年度净亏损

4,904.20 万元。

2.流动性面临危机: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2,675.02 万元,短期银行借款余额 1,684.22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 16,005.05 万元。

3.资产回收风险:期末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48,346.06 万元,其中逾期金额

公告编号:2026-012

46,379.58 万元(占比 95.9%),主要债务人为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业,回款周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诉讼影响:公司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三、针对非标准意见,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上述事项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拟(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如下:

1.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成立专项清欠小组,通过司法诉讼(涉及金额
1.02 亿元)及行政清欠(涉及金额 0.92 亿元)双轨推进。2026 年 1 月至 4 月,
公司已实际收回款项及以物抵债资产共计 3,700 万元。管理层预计随着化债政策落地及司法程序推进,未来 12 个月将显著提升资金回流。

2.推进债务重组与和解:积极与供应商协商债务展期、分期支付及债权转移
方案。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已完成大部分判决案件的支付,并与多家债权人
达成调解协议。针对特定项目,正推行将业主方债权转让给供应商的抵债模式,以期化解逾期债务并解除账户冻结。

3.保障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征信状况正常,目前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尚有1,315.78 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待账户解封后即可启用;同时正洽谈新增授信
额度不低于 3,000 万元。2026 年 1 月至 4 月已偿还银行借款 1,568 万元,新增
借款 385 万元,剩余 500 余万元借款已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4.聚焦主业与降本增效:公司在手订单总额约 2.18 亿元,为核心业务造血提供支撑。管理层分析认为,前期大额亏损主要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非现金因素所致,剔除该影响后经营性亏损大幅收窄。公司将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压降非生产性成本、创新赋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本公司董事会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涵盖自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鉴于当前在手订单储备、期后回款业绩及债务重组进展,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及融资来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