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190 证券简称:致群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3 月 17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6 年 3 月 17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济南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济南仲裁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已受理。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致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林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6-019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1 月 13 日,申请人中标被申请人采购的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
局智慧警务建设项目。双方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被申请人将项目发包给申请人施工,合同约定金额 38,655,444.20 元。2020 年 12 月 18 日,双方签订《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智慧警务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合同追加补充协议》,约定追加“济阳区一键护航项目”,新增项目合同总价
1,450,000.00 元。申请人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施工,被申请人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通过验收。2022 年 11 月 7 日,项目完成审计,审核认定金额为人民币
39,252,069.16 元。至此,委托人已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仅累计支付
工程款 13,869,149.15 元,剩余 25,382,920.00 元工程款至今未付支付。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25,382,920.01 元;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044,539.77 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25,382,920.01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正在等待开庭排期。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公告编号:2026-019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追讨应收账款,本 次诉讼中的相关款项若能顺利执行,将补充公司经营资金,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济仲裁字第 01751 号
2、仲裁申请书
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