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泰康”、“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公司”)作为其挂牌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信证券对华益泰康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华益泰康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中信证券与华益泰康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中信证券与华益泰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一)中信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华益泰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华益泰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中信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中信证券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华益泰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于华益泰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除任职的情况。
(四)中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华益泰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中信证券与华益泰康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中信证券推荐华益泰康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华益泰康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产品及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华益泰康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4 年 5 月 23 日,项目小组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向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
委员会质量控制组(以下简称“投行委质控组”)提交立项申请报告。
2024 年 6 月 25 日,中信证券投行委质控组召开了本项目立项会议。参加立
项会议的委员共 7 人,分别为刘东红、黄东发、骆中兴、张磊、李娜、王晨晨、李嵩。经 7 名立项委员会委员审议,同意华益泰康拟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4 年 7 月 1 日,华益泰康项目小组向质控组提交现场检查及工作底稿验
收申请。质控组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就审核过程中存疑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及发现的问题出具初步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小组根据质控组反馈的审核意见对工作底稿进行了补充完善,质控组对
补充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审阅,并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完成了工作底稿验收。
结合上述审核情况,质控组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列示
项目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在质控组审核过程中,根据审核人员意见,项目小组补充完善了相关尽调程序及工作底稿,并对部分申报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质控组对相关底稿验收通过。
(三)内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1、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对华益泰康项
目拟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备案文件进行了审核。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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