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2 17:25:42 股吧网页版
华益泰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2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华益泰康海口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诸弘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1

为适应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及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利用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 B0625-2 地块的自有土地,占地面积 13,331.85 平方米,投资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以扩大生产规模,推进产品多元化的战略布局。
本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发生投资额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期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购买配套设施,逐步扩大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立项、审批、备案手续等;批准、签署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负责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项目验收等;办理与公司本次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上述事项在批准投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另行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除外)。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项目相关事宜全部完毕之日止。

具 体 详 见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详 见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内容详见
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