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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益泰康: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八章 通知 ...... 37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则 ......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111557356207K。

第三条 公司名称: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口市南海大道 273 号海口高新区 D 栋轻钢结构标准工业
厂房西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4.8000 万元;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认购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研发驱动为核心,秉持国际化视野,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打造专注于高端制剂研产销一体化的综合性医药企业,为人类健康事业

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

散剂、口服溶液、软膏的生产与销售;医药制剂的处方设计;药物分析、原料药及

成品药的质量检测;西药、中成药及新化合物的筛选;医药技术的研发、转让、咨

询服务;原辅料、包材、化学中间体、色谱柱类医药制剂研发用材料的购销。(一

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各发起人姓名/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的情况如

下:

序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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