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9:18:00 股吧网页版
华益泰康: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华益泰康海口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诸弘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公告编号:2025-082

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中信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中信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自身规划原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拟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国联民生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82

公司拟与中信证券终止持续督导关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国联民生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因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
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