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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8 18:57:00 股吧网页版
华益泰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公司本次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公告编号:2026-059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客观真实评价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内容客观、合理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益
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

公告编号:2026-059
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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